经营范围:
设计、制造、销售警用装备与器械;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内铁路客运销售代理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劳务(不含中介)服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办公设备、制冷设备、冷却塔设备、仪器仪表、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针纺织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委托加工金属零件;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服装加工;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机械设备租赁;摄影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软件;软件开发;软件设计。(其中知识产权出资为100.0万元;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