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承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计划及相关措施;2、承担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人畜共患动物疫病防治、动物疫病净化;3、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和兽医实验室监测、诊断;4、承担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血吸虫病的查、治、灭等阻断技术措施的实施及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5、承担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等实施工作;6、负责提出畜牧兽医行业投资计划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及项目经费(专项经费)的落实与使用;7、承担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管理乡镇设置的“以钱养事”公益性岗位人员;8、承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