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全心全意为优抚对象服务。收治全省(享受抚恤补助的)七级及以下的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以上人员中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优抚对象),并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为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短期疗养和巡诊巡检服务;为全省优抚对象提供慢性病医疗、康复服务;承担全省伤残军人等级鉴定的技术服务工作;开展优抚医院医学科研、教学和交流工作;为社会提供公益性医疗服务;为全省因战、因公、因病肢体伤残军人免费装配假肢;为六级以上下肢重残革命伤残军人免费配置病理车、手摇三轮车等辅助器具;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