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非列养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评价标准,建立全市非列养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检查考核制度;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全市非列养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及养护质量的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负责农村公路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非列养农村公路重大水毁工程复建和非列养市乡公路大中修工程建设;负责指导非列养市乡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工作,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负责全市非列养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资金管理;负责全市非列养公路管理的业务培训和信息统计等工作;督促、指导5个镇处农村公路交管站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