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积极宣传和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归侨、侨眷政策、法规,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权益。(二)参与研究制订本市归侨、侨眷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五年”计划,指导各区、县(市)侨联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公众。(三)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四)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广泛团结归侨、侨眷投身我市经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工作。(五)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积极反应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协助解决归侨、侨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开展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宣传、文化交流活动,广泛联系华侨、华人传播媒介、文化社团以及知名人士的团结和联谊活动。(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印支难侨的安置工作,积极联系和正确国家难民署的援助项目,为广大归难侨办实事。(八)会同做好归侨、侨眷的调查研究工作,如实反映和汇报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以及经济建设发展情况,为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