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承担局机关机要保密、公文运转制发等辅助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效能统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新闻宣传、史志年鉴编纂、舆情监测等辅助工作,承担局机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信访事项办理等辅助工作。2.承担局机关自然资源、规划有关综合档案归档、数字化及利用等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数据的收集、管理与分析等工作,承担机关的信息化技术支撑保障工作,为局机关规划、土地、测绘、矿产等各项自然资源业务提供工程技术支撑保障。3.承担局固定资产管理及机关事务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等行政辅助工作。4.负责接收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工作,承担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编研、咨询、交流、服务等工作。5.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