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桥梁、隧道、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河湖整治、输变电工程、环保、土石方开挖工程专业承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地质灾害设计及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劳务;机械设备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