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县直机关事务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县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县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参与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参与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和调度工作。参与县直机关行政办公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项目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办公用房及公共设施的建设、调配使用、权属和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交流干部住宅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行政中心水电、保洁、会务、餐饮等专项经费预算、管理、使用工作。协助做好县委、县政府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以及县人大、政协“两会”的服务工作。负责行政中心后勤服务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指导和协调县直机关卫生、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