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