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本辖区内基本医疗、计划生育服务和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职责;在镇卫生院增设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科,承担辖区内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任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采集和统计、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职能;负责配合和落实辖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同开展辖区内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工作,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