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具体负责就业再就业的实施工作; 2.负责职业介绍,按规定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3.为困难对象的就业提供再就业援助; 4.负责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有序流动,组织劳务输出; 5.负责劳务派遣; 6.负责再就业培训,按规定为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 7.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岗前培训; 8.具体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管理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开发运行; 9.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小企业、社区就业实体和生产自救实体等扩大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10.负责城镇劳动力新增就业的统计和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