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贯彻执行农业和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20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和经营行为;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罚工作;负责涉农投诉举报、违法线索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跨区域农业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