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市自然资源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储备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市土地储备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宣传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参与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编制工作,采矿许可证登记等工作;为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权属登记、规划评价、用途管制、有偿使用、生态修复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土地开发整理、征地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