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具体负责全市就业创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落实工作。(二)负责全市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创业。负责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工作;参与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制定并做好落实;承担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三)负责全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服务工作。(四)负责全市促进失业人员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资金的管理、审核、发放工作。(五)负责市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基层工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就业创业信息网络。(六)承担全市失业保险工作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失业人员的退工登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登记工作;统一接收管理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士兵等人员档案,代办退(病)休、二次就业、档案转移等手续。(七)负责全市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管理,并负责对创业培训补贴资金审核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