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接受政府委托,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旅游业的开发;开展农业技术的研发及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产业基地开发建设;农业交易市场的培育、开发、管理及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生态移民项目实施;西秀区范围内涉水项目土地的储备、整治、开发及资本运营;水利国有资产的营运和管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与经营;水利工程及涉水项目施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与业务咨询;农村供水的建设和运营;水能项目的开发与运营;水利工程项目代建代营。搬迁群众迁出地的耕地、林地、宅基地等可利用资源的收储、流转、管理和投资开发利用等;负责迁出地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安置点门面、停车场及政府性资产的经营管理,搬迁群众劳动力就业培训、派出和承接劳务工程,并负责安置点的物业管理; 扶贫项目开发。(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限制的项目必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