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