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水源工程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供排水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中水回用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供排水技术咨询;水环境治理;水务产业项目开发的技术咨询;电力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管理及维护;排水、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的生产及销售;土地整治及开发;林业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国家储备林建设;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林下经济和经济林建设(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