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宣传贯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并实施。拟订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并实施。(二)根据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机关委托,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检验监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港口行政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三)受理违反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四)依法协助跨区域、跨部门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五)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日常执法检查,承担一般案件查处职责。(六)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七)参与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八)协助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九)完成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