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参与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行业规划、科研规划的修编起草工作;承担国家、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花园式单位(小区)和优质工程评选的具体组织承办工作;负责门前五包中园林绿化工作推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改变绿化规划绿地使用性质的方案勘察、损失赔偿、绿地修(恢)复等工作;为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附属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实施政府投资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公园、景区、街道等公共绿地内的绿化设施、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管护;参与起草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标准、规范;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的科研项目研究、重点课题攻关和技术研究、推广指导,承担园林行业相关社会团体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