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单位的宗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和政策部署,管理市属国有农贸市场物业资产,规划、设计、建设市场,服务市民,保障国有农贸市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单位的业务范围:1、管理国有农贸市场的资产,确保市场资产保值增值;2、制订国有农贸市场设施(摊台铺位)的招租招商方案经批准后并实施;3、管理市场日常环境卫生和秩序;4、负责市场的治安、消防和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市场人员和财产安全;5、负责市场设施的修缮维护及购置工作,确保市场正常运行;6、按市有关规划建设新的市场;7、承办市委、市府及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