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380V及以下的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叁级;可生产除预应力吊车梁、桥梁、屋面梁、屋架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以外的其他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叁级;可生产强度等级C60及以下混凝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