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搬迁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编制上报移民安置年度计划。负责对移民专项工程的指导、审查、监督、初验。负责协调处理金沙江中游六级电站中涉及古城区电站移民搬迁安置至接受国家终验前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报批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上报后期扶持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落实后期扶持政策。加强对移民资金的宏观调控,提出移民资金的调控、分配建议,并对移民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进行审计。负责做好移民资金财务会计档案和移民搬迁安置档案的管理工作。协助配合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处理移民来信来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积极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