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溪洛渡水电站、向家坝电站水库移民开发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地方性移民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移民安置的具体实施办法;(二)负责配合“两站”设计单位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和库区开发规划,参与所设计本辖区的移民安置概预算论证;负责编制、规划、报批、组织协调搬迁工作的实施,监督各项规划的执行情况;(三)负责编制全县移民迁复建工程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承担城集镇迁建、专业项目复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委托、初审与上报核准、组织实施、管理监督与竣工验收工作;(四)开展移民政策法规的宣传,移民工作进展、动态情况进行新闻采编、报道,相关工作信息提供,开展移民搬迁安置相关政策的培训;(五)负责安排和管理移民资金和物资,按照移民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编制移民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调整计划,负责移民资金的审查、核拨、报账管理; (六)负责综合协调省市移民部门、业主、设计单位、移民综合监理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七)负责本辖区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八)负责指导、检查、督查各镇移民工作;(九)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