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含工业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