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制订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规划,编制年度监测监控工作要点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市级监测工作,统筹管理各驻地中心的环境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监测等专项工作,并开展驻地中心考核。负责开展全市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和全市移动源污染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信息系统和数据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承担市级平台生态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数据的日常管理,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监控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提供环境监测、监控技术培训,为生态环境行政管理提供技术评估;负责生态环境先进技术的调研、引进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