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桥梁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隧道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特种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检测、建筑物拆除活动(爆破工程服务除外)、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金属门窗的设计、生产与销售;预拌混凝土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