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行使全县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行使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等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权。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未取得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违法建设案件以及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权。负责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权。负责行使城市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主干道以外道路乱摆摊点、侵占路面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