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公路与铁路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管道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