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和报告机关事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依法依规履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物业维修管理、政府采购、领导服务保障等职能;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内的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震疏散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内日常秩序监管工作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大院具有干净、整洁、有序的良好办公环境;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内水电供应维修和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