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初步设计编制、报批等相关工作。(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组织工程建设。(三)组建现场管理机构,任免其管理、技术及财务等重要岗位负责人。(四)负责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开工备案手续。(五)参与做好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六)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咨询和材料、设备等组织招标或采购,签订并履行有关合同。(七)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查或审核与报批工作。(八)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和参建单位建设管理情况。(九)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工作。(十)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十一)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十二)组织或参与工程及有关专项验收工作。(十三)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做好资产移交相关工作。(十四)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十五)负责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十六)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审计、稽查、巡查等各类监督检查,组织落实整改要求。(十七)承办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