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加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贯彻执行党的新闻宣传、广播影视文化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开展积极的舆论监督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依法依规制作、播出广播电视节目、传播新闻信息、提供生活资讯和积极健康的娱乐节目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依法开展运营活动(广播电视专题、广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转播、传输广播电视产业经营等)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