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领域旗本级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职能;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市政管理、城市绿化和亮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职能;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交通管理方面、水务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职能;负责行使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职能;负责行使全旗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职能;负责对城乡规划范围内未经规划、建设许可和未按规划许可组织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并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等重大执法活动;完成旗级、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