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海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海伦市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行使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渔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牵头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和跨区域的复杂案件。(三)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四)组织查处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案件和直接举报案件。(五)开展农业投入品、畜牧兽医、农机、渔业渔政、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能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等方面综合执法工作,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权。(六)依法查处非法转基因案件。(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