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为机关办公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一)负责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的办公用房统一管理、使用调配、维修维护以及区委、区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二)负责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内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后勤服务及物业服务标准。(三)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节能指标落实等工作。(四)负责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日常政务接待工作。(五)负责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工作。(六)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办公秩序。(七)负责全区行政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八)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意识形态和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九)承担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