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农业环境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农业产地环境保护和农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农业生产全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农业环境、生产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评价与鉴定工作;负责指导农业“三品一标”生产;提供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产地环境例行检测监测与综合评价服务;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调查、溯源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鉴定检测服务;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员、内检员及检测人员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相关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