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依据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实施土地收购、储备;按入库储备标准对土地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规性、经济补偿、土地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情况进行审核;负责对产权清晰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管理;负责对储备土地必要的前期开发、土地平整;负责对纳入储备土地的管护和临时利用储备土地等的管护,以备供应;负责按规定编制申报土地储备资金收支财政项目预算、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按照财政预算申请使用管理土地储备日常经费;负责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对监测监管土地储备业务填报上传;负责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负责土地储备名录申报和更新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