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理由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二)组织拟定本辖区城市绿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本辖区城市“绿线”的确定、申报和管理工作。(三)负责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以及城市主次干道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在本辖区的实施。(四)负责本辖区城市绿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本辖区城市绿化经费的申报、管理和监督;负责协助本市在辖区内城市行政执法;负责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义务植树等费用的收缴、管理。(五)组织绿化先进单位、园林化单位和园林化标兵单位的培养及参与评定;负责城市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六)负责本辖区城市绿化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组织本辖区城市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七)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各部门、各企业、各街办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及城市园林义务植树和城市美化等工作。(八)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开展认养绿地、古树名木、行道树等活动。(九)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