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制定并督导落实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市辖区“120”呼救电话的受理和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生产安全、社会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等的现场紧急医疗指挥和救援任务;建立并完善市辖区内的急救网络,缩短急救服务半径和急救反应时间;收集、处理和贮存与急救相关的急救信息,按规定做好急救信息与资料的记录、统计和报告工作;定期组织急救人员进行急救业务培训和考核,开展社会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宣传、急救技能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对县级急救中心和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为国际、国内重要会议、重大社会活动及上级部门指派的其他相关任务提供院前医疗急救保障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