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承接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评估、监理、施工图审查、项目管理及工程承包服务;工程造价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防治;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承包境外综合工程的勘察、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工程检测、水土及土工化验、测试。※※许可经营项目:(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