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二)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三)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合理组织幼儿在园期间生活活动和其它活动,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五)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