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业务;工程设计业务,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承接建设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的编制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结(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提供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承接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委托对工程经济纠纷进行鉴定及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承结各类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代理;代理室内装修工程招标编制文件、工程概预算、标底及咨询服务;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监理;货物招标、服务类招标、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