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划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公务用车及司勤人员、车辆经费管理;负责集中管理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等后勤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楼堂馆所的后勤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其他区域会务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运行等后勤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