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路基路面养护作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消防技术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