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为本公司接洽以下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建材、工艺品、珠宝首饰、纺织品、服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