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省、市各级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落实措施,使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治理整顿、改革开放服务。(二)根据社会治安状况,及时抓好政法各部门对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组织协调工作,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和经济犯罪,支持督促政法部门严格执法,坚决按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三)负责政法各部门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四)协助县委、政府抓好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事宜。(五)改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六)协助县委、政府配合政法各部门抓好政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七)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做好转办、催办事项,随时办理县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委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