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有关财政、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根据预算指标和分月用款计划,办理区本级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拨付;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情况,定期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区政府投资项目评估、概算和预、决算等审核工作;承担会计代理记账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牵头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的购买、发放、开户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引进金融机构,联系、协调辖区各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协助各类基金引入,提高招商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负责实施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及管理等服务工作;严格乡镇收支预决算管理;跟踪监测我区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协助企业改制上市,做好上市公司以及企业上市前的改制、上市协调等相关工作;开展金融政策的宣传、咨询和金融服务产品的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