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打字复印;办公设备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网络技术服务;3D打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国家秘密载体技术服务;特定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