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水产苗种生产;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渔业机械制造;水产品零售;渔业机械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水产品批发;水产苗种销售;水产品收购;智能农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