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收藏展览文物,弘扬历史文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的决策部署。承担拟订博物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藏品陈列展览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博物馆开放区域的组织接待及管理,负责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江口沉银遗址文物及藏品的鉴定、评估和定级工作;承担馆藏文物登记、修缮、保护、管理和研究。承担博物馆社会教育与服务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对外交流、运营推广合作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服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