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2.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3.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水旱灾害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4.依法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5.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指导、监督区县应急管理执法工作。6.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